方某的身份已经一变再变,从金华某公司的业务员变为河南某县的外来养猪商,又变成警方追捕的逃犯和落网的犯罪嫌疑人,不知再过多少时间,方某会不会变成大墙内的罪犯?因为,3月9日,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已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方某移送起诉。 2002年,方某被金华某公司聘为驻台州业务员,独自负责公司在台州等地的业务推销和货款回笼工作。一个人在外的时间长了,要摆排场又要享受花钱的地方也多了,公司发的工资加业务提成渐渐不够用了,方某就把手伸向收来的货款。方某挥霍着货款,对公司却以“收货款难”来搪塞。到了2004年8月,方某的行为引起了公司的警觉,遂要求方某对账。方某粗粗一算,发现自己已花掉了数十万元货款,巨大的窟窿即将暴露。为此方某专门请教了律师,律师告诉他,这种行为是犯罪,要坐好几年牢。方某想来想去觉得反正要坐牢,还不如再捞一把,就又向业务单位收取了20余万元货款。然后他给上小学的女儿办理了转学手续,到电信公司更换通信联系号码,还为自己做了一本假身份证,为了安全还把9万余元货款存到一亲戚的银行信用卡上。作好准备工作后,方某带着数万元钱与老婆女儿悄悄离开金华,以投资商的身份来到河南某地,用公司的货款在当地着手办养猪场。 公司与方某联系不上,就向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经侦大队报案。经侦大队派出民警赶到台州,依据公司提供的部分资料,一家一家地开展调查取证,初步查清方某侵吞了18家业务单位的44万余元货款,即把方某列入网上追逃对象。 2004年12月,警方探得方某在河南某地养猪的信息,经侦大队大队长胡根富亲自带着民警到河南开展抓捕。12月15日,在养猪场中将方某抓获。 面对金华民警,方某感叹说:这都是命,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,原本想躲到河南办个养猪场会安全,想不到养猪场还未建成就被抓了。(陈红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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